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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7 23:29:00

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提高药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年4月16日下午,在市*务中心三楼报告厅召开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暨年服务协议管理培训会议。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段凌、副主任崔莲月、副主任张延峰、协议管理科负责人*娟及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莲月副主任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签发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提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是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具体举措,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进一步规范经营,提高医保定点经办服务水平与业务能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张延峰副主任为大家传达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经办规程(试行)》,以及《关于开展延边州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相关事项的通知》。会议指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履约能力评估工作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作用,明确评估标准、规范评估流程,确保将管理服务规范、社会声誉优良的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市医保中心主任段凌就如何做好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牢记“为民服务”的主线,持续规范药店自身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二是要严守“基金安全”的高压线,严防欺诈骗保;三是要筑牢“守法经营”的底线,全力打造医保品牌。

最后,由协议管理科负责人*娟对《延边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举行协议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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