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三处为推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健康规范发展,医院和桦林*静湖中医馆主要负责人召开交流会,对制剂室中药制剂依法依规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情况、目前制剂室发展存在的困难及备案制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生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稽查三处负责人在交流会上谈到,发展中医药事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庆伟书记在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药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多次深入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调研,积极优化整合中医药“产学研用”资源,强化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规范化、规模化水平。医院和桦林*静湖中医馆都是牡丹江市较大的医疗机构制剂单位,也是第一批具有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的制剂单位,今后要全面落实制剂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中药制剂生产。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制剂室中药制剂调剂使用,严格按照审批及《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稽查三处与辖区制剂室进行交流
下一步,稽查三处将对会上提出的制剂申报及批准文号转备案等问题认真研究,汇总上报,为辖区医疗机构制剂健康规范发展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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