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全市之力
共赴“文明之约”珲春市全力打好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
文明城市是对城市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科学评价,能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有力印证,也反映了居于其中的市民可触可感的幸福生活体验。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之年,也是本轮创建的决战决胜之年。日前,珲春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月工作会议,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的“冲锋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纷纷摩拳擦掌,以饱满的热情共赴“文明之约”。
强力部署严抓落实
“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新理念,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审视、再把握,继续鼓足干劲,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珲春市委书记陈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月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入选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珲春市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全民参与,在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保障上下功夫,通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调度会,将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将创城工作部署落实到最基层。同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城市管理、乡镇街道、市场秩序等十个创城工作推进组,全面推进和落实创城工作包保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文明创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创城工作中,珲春市坚持制度优先,先后制定下发了《推进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通知》《集中清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活动通知》《落实“路长制”工作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无物业”小区包保责任制和每周五集中治理环境卫生的劳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创城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珲春市还建立了创城工作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组建了城市管理、乡镇街道、市场秩序等十个创城工作推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