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年6月至8月,孙兴忠和其他4名工友一同来到珲春市,在珲春边合区某项目工地做砌砖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却一直拖欠工资,5人共计被拖欠工资2.52万元。无奈之下,孙兴忠和工友们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经珲春边合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处理,拖欠工资的项目负责人于2月5日支付了部分工资。3月11日,该项目负责人又将剩余款项通过
与孙兴忠等人一样,在珲春边合区另一项目工地做钢筋工的孙晓明等人,也于近日收到了全部工资款。年8月至10月,孙晓明等5人以每天元的工资在一项目工地做钢筋工。从10月份开始,该项目负责人拖欠孙晓明等人工资近6万元,迟迟不予支付。
经珲春边合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处理,该项目负责人、工头已于年12月15日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2.8万元经协商将于年2月8日前全部结清。2月8日,项目负责人如约将剩余款项送至该大队。由于工人们已回家过年,且一直未返回珲春,经过沟通协调,该大队工作人员于3月1日将剩余工资汇入工人个人账户,工人们已确认收到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