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慈善、福利、事务、社会救助6个专项工作组,组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群2个,制定总体工作方案1个、专项工作方案9个、应急预案10个。领导小组成员每日坚守岗位,6个专项工作组向一线倾斜,4个工作指导组分区连片帮助基层,24名工作人员下沉社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该局要求全市24家养老机构临时封闭探访通道,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的外来人员;取消当前入住的名老人外出申请,暂不接收新入住人员;已被接出的72名老人等待通知再返院;名工作人员每天对所有的入住老人测量体温,对所有场所进行消*;要求儿童福利院不得接待来访慰问人员;要求殡葬管理所取消追悼会,丧事从简从快,减少祭奠人员,简化祭奠仪式,缩短祭奠时间,要求所有出入人员佩戴口罩,开展每日消*。
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局第一时间在各类媒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奉献爱心、贡献力量。截至3月2日,共接受社会善款笔.3万元,已拨付至医疗卫生、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和复工企业等防控一线75.9万元,剩余善款将于近期拨付完毕,助力疫情防控。
对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家庭进行监测,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人。对14名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的原则,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资金万元,发放物价补贴30万元,发放疫情期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万元,保障了全市余名低保、特困对象防疫期间的基本生活。
珲春市应急管理局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贾欣欣)为帮助全市各类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珲春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安全防范措施,珲春市将放宽证件有效期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并给予15天过渡期申请办理相关行*许可服务事项。
实行网上行*审批,通过安全生产网上审批系统,开展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对新建、改扩建、转产项目等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等手段在线组织召开项目审查会议,涉及现场核查的,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对预审通过的事项,实行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办理。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的,且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煤矿(9年度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和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暂不执行相关复工复产程序,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无需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
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安全生产手续。创新疫情期间安全监管检查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疫情防控期间,对发现一般隐患企业,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消杀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能确保安全的不停产、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处罚;对各类安全生产许可服务类事项,在疫情防控结束日期起三个月内,不因各类证件过期对企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