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疫情形势好转,为方便群众生活,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于6月5日起开放四个夜市片区及规定时间允许商家店外促销宣传、餐饮行业店外摆桌经营。
一、开放夜市片区
1.两个夜市生活用品区:即西市场商圈和东市场商圈。西市场商圈范围为沿河西街(南洋商场至华隆商厦)两侧人行道,东市场商圈范围为世纪广场及周边人行道,允许以服装服饰、生活用品等非饮食行业项目进行店外促销和摆摊经营。
2.两个夜市餐饮美食区:以珲春市人民体育场周边场地、沿河街西侧新西市场所在区域设立夜市餐饮项目经营区。
经营时间傍晚18时至夜间23时。
二、允许临街商家店外促销宣传
双休日、节日放假期间,临街商家可在门前开展氛围营造活动,利用展台、拱门、充气装置、花篮等宣传形式招揽顾客,在台阶、踏步上或门前两米内整齐摆放商品进行促销。
三、允许餐饮行业店外摆桌
傍晚18时至夜间23时,允许具备外摆条件的餐饮行业夜间店外摆放餐桌。
四、相关要求
1.商贩摊主按规定时间摆摊、收摊,严禁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
2.商贩摊主应做到“一(摊)桌一垃圾桶”,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年月6月5日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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