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自年4月27日实施,已经走过四个年头。四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出台的各项配套规范,形成完备的人民陪审员管理体系。一套从严格规范选任,到推动深度参审,再到强化队伍管理保障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体系落地生根;一项从加强宣传力度,再到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内容硕果累累。回首四年,珲春法院用司法智慧谱写人民陪审员工作发展新篇章!
严格规范选任,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珲春法院严格按照选任范围及程序开展选任、增补人民陪审员工作,选任方式多元,选任程序规范。目前,珲春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人,其中女人,占总人数的61.6%,男66人,占总人数的38.4%;汉族人,占总人数的75%,少数民族43人,占总人数的25%,选任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强化队伍管理,提升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珲春法院按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对人民陪审员组织开展任命仪式,颁发任命证书,定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发放法律书籍。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