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在年7月30日决定每年9月26日设为“吉林生态日”。设立“吉林生态日”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征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凸显了吉林人民热爱生态、尊重自然的人文精神。
年9月26日是吉林省第二个“吉林生态日”。为更好地开展“9.26”吉林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生态建设的进程,吉林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上午8时30分,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由综合审判庭庭长田茹承办。
与此同时,立案庭受理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移送起诉的3起刑事环资案,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范军、立案庭庭长朴哲权承办,标志着由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延边林区资源环境案件审判的开始。
上午9时30分,在珲春市世纪广场开展“吉林生态日”法治宣传及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关于环资典型案例、动植物图片、重点保护植物(常见)名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常见)名录展示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保护,普及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法官热情接待咨询群众,在耐心解答的同时,向群众普及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遵法守法依法保护生态的意识,受到群众好评。
下午13时30分,法院干警来到珲春林业局英安林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派驻“法官服务站”法官助理秦雯结合真实案例对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与林业干部职工现场互动,拉近了法官与一线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距离,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护林的信心,发挥了“法官服务站”服务资源保护,助力生态建设的作用。
下午15时,参加“吉林生态日”宣传活动的全体人员来到国家林草局东北虎豹监测与研究中心进行参观,了解东北虎豹的具体信息,并观看东北虎豹的相关活动短片。通过参观,大家对东北虎豹等野生动物有了更深地了解,更加坚定了以司法服务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开展“吉林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审理好涉环境资源案件,以案释法,加大对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法治生态建设的进程,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刘思妤
编辑:赵佳欣责编:郑黎波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