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法
年珲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由珲春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设在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珲春市龙源东街号)由大楼北门进入。时间为年9月28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联系-。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诚信报考的原则,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作弊行为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5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考试。
2、考生原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本人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代理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届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3、符合招聘加分政策人员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年及以后毕业的,取得国家承认各类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