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担任庭审、调查等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办理庭前、庭中、庭后等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办理相关案件网上流程工作;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8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并连同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csrm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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