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就业服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珲春市拟开发第三批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现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重点开发防疫消杀服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人数为5人,限男25-50周岁,吉林省内非农业户籍(失地农民除外)。
三、岗位待遇
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限截至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给予岗位补贴。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加入临时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