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应对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是强化口岸货物入境管理工作。对经珲春公路口岸及珲春铁路口岸入境的俄方货物落地交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进行交接,海关部门加大采样检测力度。
二是暂停销售三文鱼及其制品。受北京市近期新冠疫情影响,本着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至上的原则,由市场局牵头组织全市各大市场、超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立即下架店内三文鱼及其制品,暂停销售、禁止加工,同时全面有序地做好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各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全力阻断病*传播途径。
三是推进“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工作。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巡查力度,并督促做好日常消*工作。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收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是加强户外市场管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大队按照《珲春市早夜市防疫管理规定》,在告知摊点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注意事项后,与每位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同时,对全市早夜市经营摊位进行划线、圈点管理,保障商户在安全点位开展经营活动,保障营业摊位间距1.5米以上。此外,要求摊主在顾客点单用餐前,先检查顾客个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消费。还要督促夜市经营饮食摊主须办理健康证,经营期间配戴口罩、并与顾客保持距离。自6月15日起,全面取消夜市海鲜烧烤档口。
五是强化北京市来(返)珲人员管控及核酸检测工作。对5月30日以来北京市来(返)珲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管控措施,并分别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于不满14天的,要居家单独隔离,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正常的可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单独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于北京市来(返)珲人员满14天的,核酸检测结果正常的可不采取隔离措施;超过14天北京市来(返)珲人员可自行前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本人须提供购票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采样时间:每日上午08:30-11:00,咨询。
六是扩展检测范围。由市场局、商务局、合作区经合局协调各活鲜、冻鲜海产品批发、零售商户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海产品采样监测工作。
七是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倡导群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从业人员上岗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强化自我管理,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消*。群众生活中尽量不生食海水产品,做到带手套处理生鱼生肉,避免与其他熟食制品接触,确保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八是做好公职人员端午节期间外出管理工作。端午节期间,全市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原则上不离开延边州,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延的,必须向本单位进行报备,批准后方可离珲。外出前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珲春市新冠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