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国内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3)范围内,同时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专升本、专接本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接本除外)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人员身份应为“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之一;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学习期间相关费用不能由原工作单位提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在省内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出现过不诚信问题的。
(1)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3)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主动放弃的。
(4)试用期内主动放弃的。
(5)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取消其录用资格的。
一、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17日至5月18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