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最新指示精神,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通知要求,珲春市文广旅(体)局决定,现就加强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疫情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全市所有歌厅、网吧、台球厅等各营业场所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扫描吉祥码、测温、消毒、控制人流等防控措施,并仔细询问近14天行程,所有营业场所不得留宿吉林市全境及其他中、高风险区返(来)珲人员。有4月26日后吉林市辖区旅居经历的来(返)珲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自觉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2.做好日常消毒通风。各营业场所要对营业区、吧台、通道、出入口、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进行不少于两次消毒,认真做好《场所消毒记录表》。网吧要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等进行消杀,歌厅应当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麦克风、点歌按钮、屏幕、座位桌台等设备消毒或更换,做到“一客一消毒”。营业场所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各营业场所严格执行流量限制的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力的50%。3.配备防护用品。各营业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4.加强防疫宣传。各营业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应急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5.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各营业场所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加强场所日常检查,全面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6.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员工上班应当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症状,须暂停工作并立即就医;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常态化防控防护知识。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封闭性场所在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要同时采取预约、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防范聚集性风险。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执行本通告相关要求,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营业,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此通告。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体育局)年5月14日来源:醉美珲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