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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新闻丨严禁老师诱导暗示学生买教辅材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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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盖晓宇)记者从珲春市教育局获悉,从3月份开始,珲春市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教育规范年”活动,促进各校科学管理、规范办学、特色立校、内涵发展。


  珲春市教育局提出,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上午小学8:00到校、初中7:15到校(疫情防控错时错峰上学放学,时间稍有提前)。明确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作息,严禁教师压堂授课,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未经班主任批准,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学校。下午小学15:30放学、初中17:00放学。小学课后服务时间15:30-17:00、初中课后服务时间17:00-18:00(九年级延长至18:30),朝鲜族学校周六可进行课后服务。


  要贯彻执行“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等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智能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的需求。


  严禁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规定。坚决禁止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禁止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练习册、试题、书刊、音像制品等;禁止强迫学生订报刊杂志;禁止以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


  学校保障学生在校午休睡眠时间,家长保障孩子在家晚上睡眠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学校、教师要积极沟通家长,依法依规使用教育惩戒,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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